时间: 2025-10-15 04:39:06 | 作者: 案例展示
近期,嘉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抽检了保健食物、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速食、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其他食物、肉制品、食物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物、速冻食物、糖块制品、饮料等21大类共178批次样品。依据食物安全国家标准查验和断定,抽样查验合格样品17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详细情况布告如下:
1、嘉兴市南湖区东栅大街金刚水果店出售的小台芒,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2、浙江超巽商贸有限公司嘉北分公司出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3、浙江超巽商贸有限公司嘉北分公司出售的小台芒,戊唑醇、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4、嘉兴市秀洲区高照大街雨加园水果店出售的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5、嘉兴蔬菜批发交易商场南湖蔬菜运营部出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6、嘉兴市港区锦鑫日子超市出售的老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办。要求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港区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催促食物运营环节相关的单位当即采取下架等办法操控危险。